6%的銷項能否抵扣17%、13%、11%的進項?
- 作者:諾曼工商 發(fā)表時間:2020-01-10
6%的銷項可否抵稅17%、13%、11%的進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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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有顧客在問有關開稅票的征收率難題,我們一起來瞧瞧吧。營改增后可用的征收率是6%,但我購入的貨品獲得的增值稅專票上標明的征收率有17%、13%、11%,這種稅票我能抵稅嗎,按哪些征收率抵稅?
依據(jù)《G 家財政部G 稅總局有關全方位拉開增值稅改征所得稅示范點的通告》(稅務總局〔2016〕36號)附注1《增值稅改征所得稅示范點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一條要求:一般記稅方式 的應納稅所得額,就是指本期銷項稅抵稅本期進項稅后的賬戶余額。
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法:應納稅所得額=本期銷項稅-本期進項稅。一般納稅人,采用一般記稅方式 ,其市場銷售貨品、勞務公司或是可用的征收率不危害抵稅的進項稅征收率,無論獲得的增值稅專票上標明的征收率是17%、13%還是11%,滿足條件的都能夠依據(jù)增值稅專票上標明的稅額開展抵稅。因而,該營改增后可用的征收率是6%的公司可按購入的貨品獲得的增值稅專票上標明的稅額開展抵稅。
好啦,有關這一難題,大家如今明白了嗎?諾曼會計稅務總局服務平臺技術擅長公司注冊代理,代理記賬等一系列的工商局難題。如需掌握大量的內容,熱烈歡迎點一下網(wǎng)上客服開展資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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